陈天华(1875~1905),原名显宿,字星台,亦字过庭,别号思黄,清新化县知方团(今荣华乡)人。母早逝,父为塾师,幼从父识读,因家境贫寒,乃营小卖以补济,然坚持好学不辍。常向人借阅史籍之类书籍,尤喜读传奇小说,亦爱民间说唱弹词。
光绪二十一年(1895),陈天华随父迁居县城,仍以提篮叫卖为生。后经族人周济,入资江书院读书,刻苦博览二十四史。二十四年,考人新化实学堂,深受维新思想影响,倡办不缠足会,成为变法运动的拥护者。二十六年春,考入省城岳麓书院,成绩名列前茅。其时,莅湘某令识其才,欲以女妻之,陈效法汉时霍去病“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乃婉言谢绝,说:“国不安,吾不娶”(直至蹈海报国之时,终身未娶)。次年转入求实书院。光绪二十九年(1903)初,入省城师范馆。是年春,获官费留学日本东京弘文学院师范科。不久,逢沙俄企图侵占东北三省,引发拒俄运动,祖国正处主权沦丧境况,陈破手血书寄示湖南各学堂。湖南巡抚赵尔巽亦为感动,亲临各学堂宣读,并刊登于官报,还饬令各府、州、县开设武备讲习所,使湖南全省拒俄运动士气更加高涨。陈天华在日本积极参与组织拒俄义勇队和军国民教育会。还“日作书报以警世”。同年,先后撰写《猛回头》和《警世钟》两书,以血泪之声,深刻揭露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和清廷卖国投降的种种罪行,风行于世,影响甚大。次年初,回到长沙,参与组织华兴会,与黄兴等密谋准备长沙起义,事泄未成,又被迫流亡日本,入东京法政大学。此时,陈结识孙中山。光绪三十一年七月,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陈天华为重要发起人之一,在书记部工作,任会章起草员,又任同盟会机关报《民报》编辑,发表《最近政见之评决》、《中国革命史论》,《狮子吼》等政论和作品,引起强烈反响。十一月八日(1905年12月4日),陈天华在东京参加了抗议日本政府《取缔清、韩留学生规则》的斗争,十一日写绝命书,决心以死来激励国人“共讲爱国”。十二日,在东京大森海湾投海自尽,以死报国,时年三十岁。次年闰四月初一,其灵柩经黄兴、禹之谟倡议筹办运回长沙,各界不顾官方阻挠,决定公葬于岳麓山。初七(5月29日)举行葬仪,长沙全城各校师生纷纷参加,送葬队伍达数万人,绵延十余里,凄凄哀歌,湘江为之悲鸣,麓山为之低垂。送葬队伍由朱张渡、小西门两处渡河,“适值夏日,学生皆着白色制服,自长沙城中望之,全山为之缟素”。军警站立一旁,亦为之感动,不加干涉。
陈天华的文章,旨在揭露帝国主义侵略,痛斥清朝政府是“洋人朝廷”。认为“革命者救世救人之圣药也”,力主拿起武器,号召“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仇人方罢手”。在《猛回头》、《警世钟》里,大声疾呼“改条约,复政权,完全独立;雪国耻,驱外族,复我冠裳”;高呼“万众直前,杀那洋鬼子,杀那投降洋鬼子的二毛子”,“推翻‘洋人的朝廷’清政府”,“建立民主共和国”。其遗著编为《陈天华集》。
一八七五年(清光绪元年乙亥) 一岁
3月6日(正月二十九)陈天华诞生于湖南省新化县下乐村(今新化县荣华乡小鹿村)。
原名显宿,字星台,号思黄,又号过庭。
父陈善,字宝卿,在本乡设馆授徒。“性和蔼可亲,人接之无不悦者”,“自奉甚约,敝衣粗食终身。然有馀,人求之无不与者,虽被蒙不悔也。里人有以诉讼事告诉于府君者,府君直任之。终岁为人排勰,或挺身为人御强侮,数取辱不顾也”(陈天华:《先考宝卿府君事略》)。
母某氏,早年去世。
天华“幼孤苦,未克事《诗》,《书》”(徐佛苏:《对于陈烈士蹈海之感叹》)。
一八七九年《清光绪五年已卯) 五岁
始由父亲课读。九岁时就把一部《左传》读得烂熟。后因“家无石斗储”,乃“废学营小卖,自给以求学”(杨源浚:“陈君天华行状》),还在本村替人牧过牛。天华自幼爱好文学作品,尤其喜爱民间流行的说唱弹词,并经常模仿这类文艺体裁,编写一些情节生动的通俗小说或山歌小调,乡邻称他为“神童”。天华“年稍长,脑境开,不假师友力,苦学数年,文行卓茂。后拾阅新学中书报残纸,慨然欲任天下事”(前引徐佛苏文)。天华“少时即以光复汉族为念,遇乡人之称颂胡、曾、左、彭功业者,辄鄙弃不顾而有愧色”(冯自由:《(猛回头)作者陈天华》)。他曾书一联于路亭:“莫谓草庐无俊杰,须知山泽起英雄”,抒发自己匡时救国的远大志向。
一八九五年(清光绪二一年乙未) 二十岁
随父徙居新化县城,仍以提篮叫卖维持生活。后经族人陈御丞周济(每月供给米三斗、钱一串),入资江书院附读,为童生。他深感读书机会难得,越发勤奋努力,把“书院里的一部二十四史,整日整夜细心研读”,“每读书至奸佞乱朝,夷狄猾夏,制度废弛之所由”,常常掩卷长叹(罗元鲲:《陈天华的少青年时期》)。
一八九八年(清光绪二十四年戊戌)二十三岁
4月10日(三月二十日)考入提倡新学的新化实学堂(今新化县一中前身)。
新化实学堂为县名宿邹代钧、艾章黼等先生于上年呈请湘抚陈宝箴报部立案,本年春赁县城南正街曾祠为校舍,聘罗永绍(仪陆)、谢锺枬(重斋)为经史地算教习,于清明后五日(即4月10日)正式开学。当时肄业其中,与天华为同学者,有杨源浚、曾鲲化,罗元鲲、高兆奎、苏鹏、袁华选、曾广轼五十余人(参见《新化县立中学五十周年纪念册》)。
在校期间,天华博览新学群书。“每读中西史志,于兴亡盛衰之感,则涕泗横流”(宋教仁:《烈士陈星台小传》)。他还特别喜欢与同学讨论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政治学说,并以新颖敏锐的见解,“为时流所侧目”(杨源浚:《陈天华殉国记》)。
4月21日(闰三月初一)以童生资格,与本县廪生邹德淹、增生曾繁尉、附生周辛铄、罗永绍等联名禀县府,请明谕推广“不缠足会”,严禁妇女缠足,以“觉愚俗而变颓风”,达“强种保族”之目的。先是本年春间,天华与诸士绅已“邀合同志,编立会籍(按:指不缠足会),记注姓名,以便互通婚姻,而乐从者已数千户。惟事属创始,守旧之徒或多观望迟疑,不得长官明谕,终恐推行不广”,乃于本日联名禀县府。旋经县府认可存案,并出示晓谕,实力劝办(详见“新化县士绅等公恳示禁幼女缠足禀并批谕》,载《湘报》第149号)。
一八九九年(清光绪二十五年已亥 二十四岁
本年仍在新化实学堂肄业。该校己改赁县城西门刘祠为校舍。本年秋,该校始在资东上渡处兴建永久性新校舍。
一九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庚子) 二十五岁
本年新化实学堂因政局及讼事牵连,停办;天华到长沙入岳麓书院就读。
7月20日(六月二十四),父陈善病卒于家,终年七十一岁。天华徒步奔丧回乡,料理后事。因忧伤过甚,又染痢疾,大病几死。尔后,天华孑然一人,虽“箪瓢屡空,处之怡然”,更专心求学(前引冯自由文)。
一九0一年(清光绪二十七年辛丑) 二十六岁
本年入读省城求实书院(岳麓书院改名,亦称求实学堂)。因文章经常名列前茅,“莅湘某令,欲以女妻之,君(指天华)毅然却之曰:“天下方多故,安能再以儿女情累我乎?国不安,吾不娶!”(前引杨源浚文)。
一九0二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壬寅) 二十七岁
本年继续在求实书院肄业,因学业精进,“屡邀名师赞赏”(前引徐佛苏文)。
一九0三年(清光绪二十九年癸卯) 二十八岁
年初由求实书院拔入省城师范馆深造。
3月(二月),获公费,赴日本留学。本月22日夜由上海乘博爱丸轮船东渡,27日抵东京。同行者有陈家瓒、刘颂虞、廖名缙,朱德裳,杨昌济(怀中)、王代懿、刘揆一、曾继梧等数十人。天华入读东京弘文学院师范科(《苏报》,1903年4月19日)。
4月29日(四月初三),留日学生五百余人集会东京锦辉馆,声讨沙俄侵占东北罪行;会后组成“拒俄义勇队”,有陈天华、黄兴等一百三十余人签名参加。天华参加之动机,据其自称“华等以瓜分祸迫,拟以血肉之躯,亲御强俄,为国民倡”,“弟签名时,已置生死于度外”,“此事发起者为江、浙,湖南人应之者甚少,新化除华一人外,别无他人”(陈天华:《复湖南同学诸君书》,1903年6月14日)。
5月2日(四月初六),拒俄义勇队改名学生军。次日,编制学生军队,分甲乙丙三区队,之下又分为四个分队,黄兴被编在乙区队三分队,陈天华则任学生军本部办事员(冯自由:《癸卯留日学生军姓名补述》)。
5月11日(四月十五),学生军因遭日本政府干涉,改名军国民教育会。并在宗旨上将抗俄御侮“实行爱国主义”改为武力反清“实行民族主义”。同日,陈天华、黄兴、杨笃生自认归国运动员,承担湖南、湖北、南京及江南一带运动之责(《军团民教育会纪事》,1903年自印本)。黄兴旋于5月31日起程归国,天华“徒以川资无出,故尔稽迟”,当时没有成行(陈天华:《复湖南同学诸君书》)。
5月24日(四月二十八)作《敬告湖南人》一文,本日刊登上海“苏报》。在信中,天华以拒俄、爱国、救亡为主旨,号召湖南人“当此灭亡之风潮”关头,应打破“畏死”观念,奋起挽救国家危亡。稍后,上海另一家进步报纸《俄事警闻》曾评论此信说:“天华誓不欲生,以力薄不足以鼓动全国,遂欲先夺湖南而誓师,而作《警告湖南人》一文,读者无不堕泪”(《俄事警闻》,1904年1月6日)。
5月26、27日(四月三十、五月初一)作《论(湖南官报)之腐败》一文,连载上海《苏报》。文中,天华批评《湖南官报》“无宗旨、无议论,无新闻”,从形式到内容都腐败,批评办报诸人与官场勾结,不过是以“钞胥之本领,发奴隶之大愿,月博十余竿之薪钱,充当此杀人权利,死人生气之刽子手”。进而天华奉劝业报诸君:“救中国之前途,唤醒世人之迷梦者,报之力最大,诸君如担任此力,则宜尽其天职,毫无失效,以监督扑责内外大小无数辈之官吏。如有混乱其界说,作报界之卖国贼,以灰堕我同业之价值而滞塞国民之耳目者,决不与之相容”。
5月30、31日(五月初四、初五)作《论中国学生同盟会之发起》一文,连载上海《苏报》,先是四川留日学生邹容退学归国后,“愤中国学生团体之不坚,毅然创一中国学生同盟会,海内外全体学生皆要求入会,各省各设总部,各府、各县各设分部,权利、义务分条揭载。其目的在于学界成一绝大合法团体,以鏖战于中国前途竞争逼拶之中者也”。为此,陈天华撰文支持邹容。他对学生寄予无限期望说:“若夫学生能组织一理想团体,中国前途又如之何?”是得下一转语曰:“中国之兴,兴于学生”。
6月14日(五月十九日),作“复湖南同学诸君书》,载本日上海《苏报》。时留日学生的拒俄运动已遭清政府镇压,天华愤慨异常,因复书国内湖南同学,叙述东京拒俄运有关情况,表明自己“以保国为第一义,一人之富贵为第二义”的志愿和“倘有机会,仍当归梓”的决心。
夏《猛回头》一书在东京初版五千部。据当时报刊介绍“是书以弹词写述异族欺凌之惨剧,唤醒国民迷梦,提倡独立精神,一字一泪,一语一血,诚普渡世人之宝筏也。版五千部;不及兼旬,销尽无余”(《游学译编》第11期)。
秋《警世钟》一书在东京初版。《猛回头》一书,经天华“增订删改(视原本约增四分之一),再版五千部,又为同志订购大半”(“再版(猛回头)广告》)。
12月上旬(十月中旬)鉴于各国新闻喧嚣瓜分中国,国势更加危迫,“天华犹感奋,啮指血作书数通,寄示湘人,要求湘人预备死战。“迨天华血书到后,(湖南)全省士气更激昂。赵抚台(按:指湖南巡抚赵尔巽)亲临各学堂,将天华血书宣布,并揭之官报,令各府、州、县开设武备练习所”(《俄事瞀闻》,1904年1月6日)。
年底离东京返湘。在长沙襄助黄兴等开展华兴会的反清革命活动,并任进步报纸《俚语日报》编辑,曾“上书巡抚,请独立,赵尔巽时慰遣之”(姜泣群:《民国野史》丁编:“陈、杨两志士投海史》)。在湘期间,天华“日与下等社会谈论种国大事,虽目不识丁者,闻之皆泣下。所著《猛回头》及《现世政见之评决》,风行于世,湘、赣间尤甚。三户之市,稍识字者,即朗读《猛回头》。至有小学校之卯角少年,募资广刷,其感化力之深类是”(前引杨源浚文)。其时所撰文字,多散见于〈俚语日报》。
一九0四年(清光绪三十年甲庚) 二十九岁
2月15日(农历除夕)出席华兴会在明德学堂校董龙璋寓所(省城北门西园)召开的正式成立大会。
3月《正月)禀呈湘抚,请批准创办《军事白话报》,以开通军人之风气。湘抚批示:“转弱为强,必自开通军人始,据称创办《军事白话报》,用意极是。惟现在军人识字者,未必人人阅报,尚须先兴兵学,使略具普遍知识,方可按办报章也”,不准。(《南洋官报》第23册,1904年3月31日)。
春末,因湘中反动官绅借端罗织,查封《俚语日报》,准备迫害陈天华,天华再次东渡日本,入读东京法政大学。
春夏间,时在明德学堂任教的黄兴,“因为陈星台代印并发行其所著之《猛回头》、《警世钟》”,被长沙县衙指名缉捕,赖当时一些锐意兴学的开明士绅“共同维护,使事未扩大”。但黄兴却不得不“辞明德教员职务,实行秘密活动”(胡元倓:《题黄克强先生遗墨》)。
夏离东京返湘,准备参加华兴会谋划的长沙起义。时华兴会已联合洪江会首领马福益,确定乘十一月间慈禧太后七十“万寿”之日,发动长沙起义。天华回湘后,旋由黄兴派遣,与姚宏业同赴江西吉安,游说防营统领廖名缙届时响应。后来,江西方面有“自强会”(又名赣江堂)派邹永成来湘和华兴会联系,“与(黄)兴商讨联合倡议办法”(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第6册,《黄兴传》)。尔后,天华又由江西沿着五岭西行,周游江西、广东和湖南各地,“结纳绿林豪客”(革命党小传·陈天华》第3册,第37页)“受尽内地运动之折磨”(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自叙,第5页)。
9月24日(八月十五)天华经江西吉安转到醴陵,会同刘揆一,于本日在浏阳普迹市,主持授予马福益少将仪式,发给枪械马匹。“事先,陈天华化名郑浩然,自吉安来醴,寓关家巷何祠,促本地同志参加普迹会议,伸纸作书与黄兴,述洪江会与华兴会合作意见几万言,交漆英等携往,后决议案多如所议”,(刘谦:《醴陵县志·大事记》)。
10月中旬华兴会谋长沙起义,因事泄流产,黄兴、刘揆一等先后脱险逃出湖南,陈天华逃往江西,辗转到上海。
11月7日(十月初一)与黄兴、刘揆一、杨笃生、张继、黄炎培、章士钊、蔡锷、杨度、曾广轼等数十人,集会于上海租界新闸路余庆里八号,决议创立启明译书局,作为策划再次起义的秘密机关,“拟即日分途运动大江南北之学界、军队,起义鄂、宁等处”(刘揆一《黄兴传记》)。
11上旬(十月上旬)署湘抚陆元鼎行文通缉华兴会,“在逃各匪”中有“陈天华”之名(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第3册,第676—677页)。
12月9日(十一月初三)湖广总督张之洞给湖北按察使发出了“查禁逆书特饬札”。札中特别指出:“《警世钟》其倡言排外,将以继穷凶极恶之拳匪而激成瓜分。其妄谈革命,将耸茫昧无知之愚民而自戕同类,以发匪洪秀全之凶残,杀掠荼毒生灵,而戴之如父母;以忠勋曾文正之奠定东南削平大难,而疾之若仇雠……丧心病狂,大逆不道,言之实堪发指”。又说:“《猛回头》一书,词意亦极悖谬,与《警世钟》大同小异”。因此,“此等逆书,亟应严拿查禁”。张之洞除命令将查禁的《警世钟》、《猛回头》等书立即“销毁,并根究贩运逆书之人,提案惩办”外,还要求“访察造书之人,另行设法办理”(《张文襄公全集·公牍稿》,咨札十六)。
12月中旬(十一月上旬)上海英租界查获《警世钟》一书,“牵连东大陆书局、时中书局、镜今书局、启文社四家之多”,并无理“逮治印刷人及代售人”(上海《中外日报》1905年1月12、13日)。清政府亦企图继“苏报案”后,再次大兴文字狱,天华在国内无法安身。经友人再三劝告,勉以留身待时,天华于年底第三次东渡日本,复入法政大学学习。
一九0五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乙巳) 三十岁
1月上旬 与宋教仁、田桐等人奔走联络,筹备创办《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
1月下旬 发行《要求救亡意见书》于留学界,“提议由留学生全体选派代表归国,向北京政府请愿,立即颁布立宪,以救危亡”(冯自由:《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上卷,第58页),天华自己并打算束装归国,北上陈情。在意见书中,天华开列“对外之条件三:一曰勿以土地割让于外人也;二曰勿以人民委弃于外人也;三曰勿以主权倒授于外人也。对内之条件四:一曰当实行变法;二曰当早定国事;三曰当予地方以自治之权;四曰当许人民以自由著述言论集会之权”。最后,天华还警告政府:“各国国民之对于政府也,必先提出要求之条件,要求而不得,然后有示威之举动,吾等躐等以为之,则政府不知吾等意向所在,纵掷数人之头颅,亦不过等诸无意识之作为”(徐佛苏:《对于陈烈士蹈海之感叹》)。时黄兴、宋教仁等人对天华议请立宪的活动“咸以为异”,决“行干涉主义”(《宋教仁日记》,1905年1月28日)。
1月29日(十二月二十四),留日湖南西路同学开同乡会,讨论陈天华的意见书。与会者“大反对要求政府之说,而主张各省独立自治”(《宋教仁日记》,1905年1月29日)。
1月30日(十二月二十五)留日湖南同学开同乡会,到二百余人,讨论天华意见书,“皆决议不赞成要求政府之说,而主张全省独立自治”(“宋教仁日记》1905年1月30日)。
1月31日(十二月二十六)黄兴走访宋教仁,“相商阻止陈星台北上之行”,约定明日“同至渠处开特别谈判”(《宋教仁日记》,1905年1月31日)。
2月1日(十二月二十七)黄兴、宋教仁“同至东新译社(天华寓所),与陈星台大开谈判”,“辨难良久”(《宋教仁日记》1905年2月1日)。次日,黄兴告知宋教仁,“言陈星台事已干涉其不作”。
3月19日(二月十四日)宋教仁集《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社社员三十余人开会于留学生会馆,商议杂志维持办法,天华出席。因本人著述任务繁重,天华“辞编辑之任”(《宋教仁日记》1905年3月19日)。时天华正日以继夜创作《狮子吼》小说。
7月28日(六月二十六)与宋教仁、程家柽在《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社会晤孙中山,商议革命组织的联合问题。“逸仙问此间同志多少?如何?……星台乃将去岁湖南风潮事稍谈一二及办事之方法,讫。逸仙乃纵谈现今大势及革命方法,大概不外联络人才一义……”。会晤结束时,“逸仙约余等来日曜日(星期天,即7月30日)往赤坂区黑龙会会谈”(《宋教仁日记》,1905年7月28日)。
7月29日(六月二十七)出席黄兴邀集在东京的华兴会员在黄兴寓所召开的内部会议,“商议对于孙逸仙之问题”。会上“星台则主以吾团体与之联合之说(赞成);庆午(黄兴)则主形式上入孙逸仙会,而精神上仍存吾团体之说(赞成);刘林生(揆一)则主张不入孙会之说(反对);余(宋教仁)则言既有入会、不入会者之别,则当研究将来入会者与不入会者之关系如何(两可之间);其余亦各有所说,终莫能定谁是”。最后决议加盟与否,听任“个人自由”(《宋教仁日记》,1905年7月29日)。
7月30日(六月二十八)出席中国同盟会在东京赤坂区松町三番黑龙会会址召开的筹备会议。本日到会者有兴中会、华兴会及其他革命团体的代表、留学生和旅日华侨七十人,会议由孙中山主持。会上,讨论通过革命组织的名称和宗旨,又“由孙中山起草盟书,黄兴、陈天华在文字上略加润色,最后选举黄兴、陈天华、宋教仁等八人为起草员。负责起草同盟会章程”(《总理年谱长编》)。
8月13日(七月十三)出席东京留学生在麦町区富士见楼举行的欢迎孙中山大会,到会者一千三百余人。会后天华撰《纪东京留学生欢迎孙逸仙事》,详细报导了这次欢迎会“盛况空前、气象热烈”的动人场面,记录了孙中山本日在会上发表的富有政治远见和强烈鼓动性的长篇演说,并称誉孙中山“实为世界之大人物”,“是本族之一英雄”,“是中国英雄中之英雄”,“是吾四万万人之代表”(详见《民报》第一号)。
8月20日(七月二十)出席中国同盟会在东京赤坂区灵南日人坂本珍弥宅召开的正式成立大会,到会约百人。会上审议通过了由陈天华等人起草的同盟会《总章》和《军政府宣言》(即“同盟会宣言》),选举了同盟会本部干部。孙中山当选为总理,黄兴为庶务,协助总理工作,陈天华任本部书记。同盟会成立后,留日学生相继加盟者约四百余人。
9月21日(八月二十三)中国同盟会决定出版机关刊物《民报》,以张继为发行人,陈天华为经理,“撰稿者为陈星台、胡展堂(汉民)、汪季新(精卫)、朱执信、汪旭初诸人”(曼华:《同盟会时代民报始末记》)。
9月24日(八月二十六)北京发生党人吴樾炸出洋考察政治五大臣案,吴樾当场牺牲,清室大臣载泽、绍英两人被炸伤。上海某些学堂和报刊竟指责吴樾为“病狂丧心”,对五大臣未被炸死,则表示“庆幸”和“慰问”。消息传到东京,天华怒不可遏;奋笔写了《怪哉!上海各学堂各报馆之慰问出洋五大臣》一文。文中,天华赞扬吴樾的壮烈举动,“在中国历史上真不可多见”,揭露清政府毫无诚意的“预备立宪,是“掩天下人之耳目,粉饰一二新政,以愚弄汉人”,抨击上海学堂报馆“颠倒”是非的“慰问”之举,“有愧于文明之代表”(《民报》第一号)。
9月25 日(八月二十七)应同县留学诸君之嘱,撰《周君辛铄事略》一文。周辛铄,字叔川,又号督州,新化县人,天华早年求学之新化实学堂创办人之一,1905年春游学日本,同盟会员,9月23日病逝于日本。新化同学诸君“悯其志而悲其遇”,“嘱(天)华将君之生平略为叙述,以报告同学”。后周辛铄灵柩由其甥苏鹏渡海护归,礼葬于家乡。
10月(九月)天华所撰《国民必读》一书出版。书中,陈天华号召“凡当国民的,都要晓得争权利、义务,不可坐待人家来鱼肉我们。”为此,天华提出了国民要力争的八项权利和应尽的三项义务。这八项权利是:一、政治参与权;二、租税承诺权;三、预算、决算权;四、外交参议权;五、身命财产权;六、地方自治权;七、言论自由权;八、结合自由权。国民应尽的三项义务是:一、人人有纳税的义务;二、人人有当兵的义务;三、人人有借钱与国家的义务。陈天华认为国民要想取得这些权利和义务,还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要学问;二、要武力;三、要合群;四、要坚忍。
11月20日(十月二十四)日本文部省颁布了《关于准许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即《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对中国留学生的集会结社、言论通信等横加限制、取缔(《学生公禀》,载《大陆》第3年第22号)。
11月26日(十月三十)《民报》创刊号在日本东京正式发行。孙中山在《发刊词》中,首次公开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天华发表了《中国革命论》、《论中国宜改创民主政体》、《今日岂分省界之日耶?》等论文和时评。据党人回忆:“《民报》出版,革命精神披露纸上,精卫、汉民两君文章较多。还有署思黄的一位先生,是湖南新化人,姓陈名天华,曾用通俗文字著《警世钟》一书,鼓吹民权主义,语语动听,散布到中国内地,大生效果。……陈先生又在报上发表他的《中国革命史论》和那《狮子吼》的小说,是一般人最喜欢的”(景梅九:《罪案》)。
12月4日(十一月初八)中国留日学生八千余人,为抗议《取缔规则》,实行总罢课。尔后,日本各报又肆意嘲讪,讥为“乌合之众”,甚至公然丑诋为“放纵卑劣”,留学生不胜其辱,便酝酿全体罢学回国。事件初起时,陈天华异常悲愤,但又担心留学界不能团结一致,所以对罢学回国尚有些犹豫,当宋教仁请他写文章陈述反对意见时,他拒绝说:“否,徒以空言,驱人发难,吾岂为耶?”(《陈星台先生绝命一书附跋》)。及至“各校同心,八千余人,不谋而合”,天华受到鼓舞,转而支持这一行动,并坚决主张“全体一致,务期始终贯彻,万不可互相参差,贻日人以口实”(陈天华:《绝命辞》)。
12月7日(十一月十一)《朝日新闻》载文诋毁中国留学生集体罢课,是“由于清国留日学生对文部省命令之解释,过于偏狭而生不满,以及清国人特有之放纵卑劣性情所促疵,惟其团结之力则颇为薄弱”(转引自[日]实藤惠秀:《中国人留学日本史》第394页)。天华“心痛此言”,连夜起草《绝命词》,决定以非常的行动来激励人们“有所警动”,“共讲爱国”。与天华同睡一室的人,见他“握管写文字,至夜分不辍”(《陈星台先生绝命书附跋》)。
12月8日(十一月十二)清晨,天华仍和平时一样盥洗、阅报、进早餐,态度从容。早餐后,天华向友人借得钱二元,出门而去。他先往芝区御门前邮局,将昨夜写好的遗书挂号寄给“神田区骏河台清国留学生会馆杨度收”,然后乘车至大森海湾,投海自杀。在《绝命辞》中,天华这样解释自己的投海行动:“……如《朝日新闻》等,则直诋为‘放纵卑劣’,其轻我不遗余地矣。……鄙人心痛此言,欲我同胞时时勿忘此语,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坚忍奉公,力学爱国。恐同胞之不见听,而或忘之,故以身投东海,为诸君之纪念”。次日,天华自杀之消息,为留学界所尽知,“全体痛悼”。其《绝命辞》在中国留学生会馆宣读时,“听者数百人,皆泣下不能仰”(“陈星台先生绝命书附跋》)
12月16日(十一月二十)留日学界为“国士”陈天华举行追悼大会。《祭陈星台先生文》,载《民报》第二号)。
一九0六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丙午)
1月19日(乙巳十二月二十五)长沙学界推派迎接陈天华灵柩回湖公葬的代表苏鹏抵东京后,今日走访宋教仁,“言湘省闻陈星台死,学界大愤慨,开追悼会,到者二千人,公举风初来东扶枢回湘”(《宋教仁日记》,1906年1月19日)。
1月22日(十二月二十八)《民报》第二号因刊登陈天华的遗照、《绝命辞》和烈士小传,以及一篇悼念文章《祭陈星台先生文》,而延期至今日才出版。同日,宋教仁“至东新译社访曾抟九,询陈星台遗文存者有几,遂得其《狮子吼》小说及所译《孙逸仙传》”,宋教仁“皆欲为之续竟其功者”(《宋;教仁日记》,1906年1月22日)。
3月6日(二月初一)东新译社编辑部(新化曾鲲化等为首组织)刊布《陈天华文集募资广告》中谓:“陈君天华著述甚多,或着眼于社会,共谋生存;或劈入政界,驱除专制;或讨论宗教界、外交界,示国民以方针;或因经据史,酌古以宜今,然不免有东鳞西爪之叹。今陈君既慷慨死义,欲读其书者愈多,同人等特全行搜辑,约二十万言,名曰《陈天华文集》,拟付剞劂”,“今拟集资公印,有出资若干者,照例分书若干”(新化自治会刊:《陈君天华绝命书》卷首)。
5月23日(闰四月初一)陈天华灵柩与在上海投江的姚宏业的灵柩一同运抵长沙,“学生列队迎接”(《皮锡瑞日记》,1906年5月23日)。
5月29日(闰四月初七)禹之谟、陈家鼎、宁调元、谭心休等革命党人,领导长沙万余学生公葬陈天华、姚宏业两烈士于岳麓山。“全城学生制服行丧礼,万人整队送之山陵”(姚渔湘:《禹之谟就义记》)。送葬“学生皆着白色制服”,队伍长达十余里,“自长沙城中观之,全山为之缟素”(曾杰:《黄花岗与中国同盟会》)。灵柩抵山后,即举行公葬仪式,禹之谟当众演说,万众振奋,民气大为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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