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入股金马镖行
2010年10月,在亲朋好友引荐下,湖南新化的小伙刘俊清入股湖南金马镖行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镖行),其时,公司法人为刘XX。经多方协调处理后,2011年5月,金马镖行给刘俊清开具股东出资证明书,正式成为公司的一名股东。
2013年7月金马镖行被卖
2013年7月,刘俊清听公司股东说,金马镖行已经全部出售,并未通知其他股东。刘俊清当即从杭州赶回新化,于年7月15日到新化天华南路金马镖行办事处咨询,确定法人早已经变更为伍志辉,并且其他原始股东的股金已全部结清并退还。
刘俊清马上拨打了新法人伍XX的电话,伍在电话中承诺:确定于2013年8月底将刘股份结算清楚。
新法人推诿,不见面不接电话不退股金
一直等到8月底,9月初,伍XX并未与刘俊清办理股份结算。期间,刘俊清多次打电话催办,但一直不接,有一次接通了,说有事,马上回电话。却一直不见回音。
刘俊清便于9月22日联系了原始法人刘XX,询问相关情况,问及持原始股东出资证明书,刘树民说理应由新股东伍XX办理相关股权结算,并且其他股东股金都已经结清。但由于伍XX既不接电话又不见面。在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刘俊清于9月23日去上梅派出所报案,想寻求法律解决,但派出所说此乃个人纠纷,建议先进行司法调解。
司法调解无果,股金拿回无望
刘俊清马上到司法调解办公室找到高主任,说明情况,高主任答复要到9月24日办理。
9月24日刘俊清再次来到高主任办公室。高主任拨通了伍志辉电话,调解结果也大概是应该看股东出资证明书再进行结算。可由于没有约定时间地点调解,解决日期再度遥遥无期。
10月5日再次请求
10月5日,刘俊清再次来到金马镖行新化办事处,并出示股东出资证明书,请求金马镖行退还股金。如若再不出来解决,将采取堵金马镖行运输车辆的办法了。
随后刘俊清于10月8日到新化县经侦大队报案,希望公安立法帮助解决此事。
在现代社会,讲究效率,象金马镖行此种做法,如果刘俊清见不到新法人,不知要何年何月才能拿回属于他的权益呢?
并且,一家正规物流公司,在没通知股东的情况下,即被转手倒卖,这样的事还正常吗?
一个股东拿回自己的股金难道就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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