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完善中招制度的通知》(湘教通〔2009〕6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实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的要求;通过考试,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我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体育考试工作遵循安全、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13年娄底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封旺州
副组长:李铁林 张大宇 王贵升 戴辅仁
成 员:朱孜东 佘立部 王守华 刘建龙 袁召莲
三、实施办法
(一)考试对象
全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内容之一,按100分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录取依据。
(二)考试组织
平时体育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统一体育考试,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市区所属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组织考试巡查。
(三)成绩结构及评分办法和标准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值由平时考核和现场考试两个部分组成。平时考核由学校评定,现场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项目测试。
1、平时体育考试成绩(10分):由学校依据学生参加体育课、课外体育锻炼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分。
2、统一体育考试成绩(90分):由必考项目、选考项目和自选项目组成。2013年统一体育考试项目:A: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30分);B:立定跳远(30分);C:篮球或排球(30分)(任选一项)。
各县市区于5月底前将考试成绩一式二份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基教科,同时将电子文档报基教科。
(四)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1、考试时间:2013年5月,各学校具体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2、考点设置:按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置考点。
(五)免考与缓考
因残疾或伤病而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娄底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免考申请表》(见附件2),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地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证明,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可免予考试。经批准免考学生的成绩按满分的60 %计入升学成绩,同时须将残疾或伤病证明和审批材料放入该生升学档案。
因临场伤病或生理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考点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但缓考仅限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已纳入中考中招范畴,是升学录取的依据之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制定好相应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成立体育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工作机构,安排工作人员,认真严密组织好本校体育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管理,维护安全。各地各校要尽可能采取科学手段,逐步普及智能化考试仪器设备,排除人为因素干扰,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期间考点要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要特别重视体育统一考试的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保障和医务措施,加强体育器材设施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学生安全伤害事故。
(三)严格纪律,确保公正。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人员由市、县教育局抽调安排(部分对调),并组织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操作培训和纪律教育。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对违纪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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